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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来苏就《可再生能源法》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3-06-18 14:50:26 来源:江苏省委新闻网--新华日报 作者:佚名 点击:233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本报讯(沈纯中 王晓映) 6月17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省,就《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17日下午,检查组在南京召开座谈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代表省委省政府作专题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艳致辞。

  沈跃跃说,江苏省对发展可再生能源高度重视,有思路、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创造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好做法、好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希望江苏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两个率先”和建设美丽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李云峰说,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实施,坚持规划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推广应用,努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全省风电开发稳步推进,   下转A5版

  上接A1版  到2012年底,全省风电吊装容量220万千瓦,并网容量193万千瓦,风电整机生产企业共销售风机2156兆瓦,实现销售收入70亿元;太阳能利用加快发展,2012年我省太阳能组件电池产量约11吉瓦,约占全国1/2,全球1/3,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生物质能有序开发,已建成生物质发电装机37.2万千瓦。

  张艳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依法促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事业健康发展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先后制定和修订了5部相关地方性法规,依法开展《江苏省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为促进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实施,推进我省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检查组在江苏期间,还将赴南京、南通、无锡、常州等地就能源建设开发项目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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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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