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发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4年多来,资金安全风险仍需防范。部分地方没有严格落实招标采购要求。部分学校未实行专账核算,个别学校食堂支出未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部分地方专项资金结余量较大。一些试点县不同程度存在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情况,不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报告》要求,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资金规范管理,严守资金安全“高压线”,对发现的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严重问题,要进行严肃问责。
根据《报告》,截至2016年4月底,全国共有1502个县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13.7万所,全国受益学生达到3354万人。(记者张维)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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