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九大代表肩负着全党8800多万名党员的重托和期望,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请问在这方面是如何体现的?有哪些要求?
答:中央要求,十九大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能够代表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党员,能够反映广大党员的意愿。结构合理、分布广泛,是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重要体现。《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向基层倾斜,对改善代表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适当提高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这是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通知》对十九大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比例作了适当调整,概括起来就是“三升三降”:即省区市、中央金融系统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比十八大时分别提升了1.33、13.3、1.33个百分点;相应地,党员领导干部(领导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比十八大时分别降低1.33、13.3、1.33个百分点。通过调整代表构成,使十九大代表中能有更多来自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既有利于更好地反映广大党员的意见,也有利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二是统筹代表的合理分布。十九大代表要兼顾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尽可能做到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省、市、县、乡镇村组和街道社区等各个层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各个方面都有代表。代表中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三是注重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党员队伍中涌现出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其中有许多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他们以突出的事迹和高尚的品德,展现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十九大代表的选举要坚持推优导向,注意从近年来党内表彰和各类表彰活动中发现合适人选,重点关注十八大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党员,把先进事迹突出、受到组织表彰、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的党员作为重点推荐对象,特别要注意推荐那些在改革发展第一线、科技创新最前沿、扶贫攻坚主战场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党员,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名有依据、推荐有标准、比选有标杆,进一步扩大推荐视野,做到好中选优。
为确保实现代表结构比例要求,中央强调,要明确界定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以及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范围。要准确认定人选身份,坚持实事求是,以参加推荐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避免出现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核,防止“顶帽子”挤占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
问:您前面谈到,十九大代表要经各级党组织逐级遴选产生,请问代表产生有哪些程序和环节?
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代表产生程序,是选好十九大代表、增强代表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的重要保证。《通知》规定,十九大代表的产生,要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有机统一,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并明确了代表产生程序的5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推荐提名。坚持走群众路线,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基层党组织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的条件和结构要求等,严肃认真推荐人选。基层党委要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遴选上报推荐人选。市、县和其他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遴选,召开党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上报的推荐人选。选举单位要召开党委常委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组织考察。选举单位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严把人选政治关,着重了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忠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等方面的情况。严把人选廉洁关,认真落实“四必”要求,即所有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必审,纪检机关的意见必听,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坚决防止“带病提名”。
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单位召开党委常委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和代表结构要求等,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党组织、党代表和党员的意见。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确定前,应征求同级纪检机关的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初步人选,还应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等额确定,也可以差额确定。
5.会议选举。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进行选举。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
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要由十九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问:最后,请您谈谈在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有哪些措施和要求?
答:做好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重大而光荣的政治任务。中央要求,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党委要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纪检机关和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严肃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监督和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坚决杜绝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推荐提名和选举结果,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推荐提名而没有当选同志的思想工作。要积极开展代表选举工作宣传,注重宣传十九大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宣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的先进模范事迹,宣传代表产生过程中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的新做法新举措,为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中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完成十九大代表选举各项任务,动员广大党员和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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