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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意见 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发布日期:2017-03-17 12:01:20 来源: 作者: 点击:905次 字号:增大 减小
  

   央广网北京3月17日消息(记者 刘祎辰)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从行业准入、投融资、土地税费等多个方面,提出37条具体政策措施,以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等五大社会领域的投资活力。

  这次发布的《意见》,针对的是社会领域的投资,将内容聚焦在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五个领域。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夏杰长给出了原因。

  夏杰长:我们过去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比较多的是在产业层面,比如去产能、去库存、补短板。而实际上,在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大的短板恐怕不在产业,而是在医疗、教育、养老、文化、体育这样的社会领域如何降低运行成本的问题。

  国家统计局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这三类民间投资,只占整个社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的38.3%,比全国民间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低了23个百分点,说明增长潜力较大。《意见》提出的这些政策措施,可以明显提升民间投资进入这五大领域的积极性。

  比如在行业准入方面,《意见》明确,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吉林财经大学校长宋冬林说,对比以往的串联式审批,大大提高了效率。

  宋冬林:串联式就是你过了一关之后,要走下一关,并联式就是一个窗口把所有该办的事情一站式服务,都给解决了。那么就减少了程序,提高了效率,我觉得这也是非常实在的。

  在扩大投融资渠道方面,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出台专项债券指引、商业银行押品指引,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市场化运作的社会领域相关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各地通过风险补偿金等措施为行业增信。记者注意到,专项债、公司债、产业投资基金这些融资方式以往都有,但这次则是结合行业的特点,降低了门槛。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曾志敏:社会领域的民间投资企业有个普遍的特点,就是平均收益率比较低,而且回报周期长,很多企业无形资产、轻资产的特性非常明显。也就是说,这些企业在传统的融资体制当中,很难获得贷款。所以,专项企业债券,包括产业投资基金,最主要是针对社会领域投资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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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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