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完成总体布局——巡回法庭让诉讼更方便
2016年末,南京、郑州、重庆、西安。短短2天时间里,最高法院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在4座城市相继挂牌成立。至此,巡回法庭增至6个,管辖区域覆盖全国26个省区市,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总体布局正式完成。
新天地有大作为。从东北到华南,从华东到华中,从西南再到西北,步入快车道的司法改革开启更加宽广的新航程。最高法院6家巡回法庭书写司法改革的新篇章,推进中国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打破司法地方化
巡回法庭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排头兵”和“试验田”,全面推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法官员额制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没有固定合议庭,不设审批“门槛”。
“法庭全部案件的审理均坚持以审判权为中心,以审判团队为单位,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到目前为止,我庭4位庭领导从未审批过其他合议庭办理案件的任何裁判文书,真正做到还权合议庭。”第二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主任钟宣说。
据统计,2016年,在第一巡回法庭已审结的1365件案件中,除庭领导因承办案件或参加合议而担任审判长的39件案件外,其余1326件案件均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并自行签发。
“自去年底揭牌正式办公以来,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按照中央司法改革精神,一手抓信访接待,一手抓综合管理,积极探索实践扁平化管理新模式,法庭建设向前推进,案件审判等各项事务有条不紊开展,整体工作逐步进入正轨。”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刘竹梅介绍说,第五巡回法庭的设置体现“精简、高效、实用”等现代新型法院特点,在审判团队运行和管理中,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机制,强化防范司法腐败机制,“巡回法庭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等全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最高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院,其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从尊重诉讼活动基本规律、实现司法审判独立性角度看,最高法院设置巡回法庭的目的在于解决司法“地方化”,打破地方不当干预司法因而减损法律适用权威性的藩篱,从而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实现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设有律师咨询室,为律师帮助再审当事人,实现律师作为法律人的社会担当提供了路径,也为律师和法官作为法律人共同体就法律问题专业化探讨提供了可能。”河南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梅说。
避免同案不同判
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谢涛企业借贷纠纷案是第二巡回法庭“庭审走进法学院活动”的第一案,也是最高法院认定的首例虚假民事诉讼案件。该案由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大法官担任审判长,范向阳法官担任承办人。最终,法庭当庭裁判并对恶意串通实行虚假诉讼的欧宝公司和特莱维公司各罚款50万元,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高法院的巡回法庭是办案机关,以办案为天职。“第六巡回法庭正式办公以来,牢记中央设立巡回法庭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的初衷,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张明说,目前该巡回法庭已正式受理各类案件315件(民事案件164件,行政案件147件,刑事案件4件),极大方便了西北地区群众在家门口获得最高法院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针对华东地区金融、互联网、生态环境保护等新类型案件多的特点,最高法院有意选派了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法官。”最高法院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说,第三巡回法庭实行扁平化管理,只设立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两个行政管理部门,其中,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工作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诉讼服务、警务保障等工作由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不再另设其他行政和审判机构。
巡回接访、巡回开庭、巡回阅卷、巡回询问、巡回宣判……已经成为巡回法庭法官们的工作常态。第二巡回法庭结合巡回区案件数量等综合情况,协商巡回区各高级法院共同确定了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等11个中级法院作为第二巡回法庭巡回点。巡回点制度的创设,让公众可以更直接感受到“家门口的最高法院”的便捷。
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避免同案不同判,第一巡回法庭探索建立了近三年类案检索制度、类案作出不同判决合议说明理由制度、裁判文书30%法官交叉校验制度、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疑难分歧性问题征求本部意见制度,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堵塞自由裁量权滥用漏洞。
强化法律统一适用
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与30余名重庆团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在重庆设立巡回法庭的议案。该议案提交后不到10个月,第五巡回法庭就在重庆挂牌成立。
今年2月17日,第五巡回法庭的“一月一讲”正式开讲。围绕“行政审判有关前沿问题”这一主题,主审法官杨科雄给法庭辖区内重庆等五省(市、区)三级法院的行政审判法官上了一堂生动的专业课。据了解,为加强监督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第五巡回法庭建立了“一月一讲”学习制度。
一段时间以来,第一巡回法庭辖区法院陆续受理了多起涉及股东资格确认、公司决议效力、股东权利限制等纠纷案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这些发生在资本市场的纠纷疑难复杂,专业性强,且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争议。
针对这种新情况新问题,为准确把握此类案件法律适用方面的难点问题,第一巡回法庭及时开展了相关调研,并形成《关于第一巡回法庭辖区内上市公司争夺控制权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总结出10个法律适用难点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我们还组建了‘第一巡回法庭义务巡回授课讲师团’,成员均为主审法官,他们根据自己的业务专长和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根据巡回区法院的相关需求,确定授课专题。利用到巡回区地方法院开庭、听证之机,对巡回区地方三级法院开展业务培训。”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续文钢说。
为强化法律统一适用,第二巡回法庭制定了《主审法官会议规则》,通过明确规范主审法官会议制度,保证了全庭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实现了对合议庭和主审法官办案的监督。
“根据主审法官会议规则,我庭对凡是合议庭决定提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涉及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的案件,都提请主审法官会议讨论研究。”钟宣说,主审法官会议并不直接干预合议庭审判权的行使,但当出现主审法官会议多数意见与合议庭形成的意见不一致情况,合议庭应当复议,经复议仍与主审法官会议多数意见不一致,庭长将决定是否将案件提交院审委会讨论决定,以此充分体现主审法官会议对合议庭和主审法官办案的程序性制约,监督合议庭和主审法官负责任地行使审判权。
建立律师志愿岗制度
走进第一巡回法庭安检大厅,既宽敞又明亮。安装有隔音墙的诉讼服务接待大厅,更是为信访者营造了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信访环境。这里,每天来访的当事人很多。
陈佩是第一巡回法庭民事接访法官,每天接访当事人少则三四个,多时十来个。“要想把接谈工作做好,只谈案件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多数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实际上不是案件本身的问题,而是生活问题、社会问题。这要求接访法官有司法为民的情怀,真诚倾听群众诉求,真心解决群众问题,努力化解矛盾纠纷。”陈佩对接访很有心得。
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目的是为了方便当事人来访,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是为了解决问题、化解纠纷。据了解,第六巡回法庭在窗口接待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有案必立”;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引导来访者理性表达诉求。
在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方面,巡回法庭还建立了律师志愿岗制度。例如,第一巡回法庭与深圳市律协签订了《关于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深圳市律师协会每天选派2名律师在第一巡回法庭全天候值班,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记者了解到,第二巡回法庭向社会发出依法依理处理信访问题的明确信号。对所有来访当事人一视同仁,明确规定受案范围,坚持公开、透明、统一的接访标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
“我们把信访工作视为揭牌办公后的重中之重,由于基础设施、制度机制、人员培训抓得早、抓得紧,信访工作态势平稳有序。在坚持热情接待、司法为民的同时,我们还努力实现涉诉信访法治化,并且已经着手探索全面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李广宇说。
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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