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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博士生招生思想品德不合格不予录取

发布日期:2017-04-22 11:48:16 来源: 作者: 点击:829次 字号:增大 减小
  

   光明日报北京4月21日电(记者姚晓丹)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部署今年招生工作,明确提出要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通知》提出要推进完善“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强化申请材料审核。还要充分发挥初试(笔试)和复试考核的优势和特点,“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按照《通知》要求,博士学位招生单位要建立完善覆盖人才选拔培养全过程的质量保障体系,通过加强研究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资格考试、论文开题、答辩等环节的过程管理和考核,畅通博士研究生向硕士层次的分流渠道,加大分流退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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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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