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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应当前经济运行热点问题

发布日期:2017-05-25 21:29:51 来源: 作者: 点击:878次 字号:增大 减小
  

   发改委回应当前经济运行热点问题

  去产能开局好 降成本再发力

  国家发改委18日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去产能进度如何?经济体制改革有何进展?降成本如何保障落实效果?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一一回应了这些热点问题。

  落后产能要坚决“去”,不能简单地将去产能等同于去产量

  “去产能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孟玮介绍,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共退出钢铁产能3170万吨,完成年度任务的63.4%;共退出煤炭产能6897万吨,完成年度任务的46%。

  随着钢铁煤炭去产能的不断推进,积极成效正在逐步显现。成效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企业效益明显改善,今年一季度,钢铁工业协会会员企业利润由上年同期亏损87.5亿元转为盈利232.8亿元。二是工资社保拖欠减少,截至3月末,山西省煤矿累计拖欠工资比2016年底下降58.4%,累计欠缴社会保险比2016年底下降10.8%。三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16年全年共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9座、落后炼铁产能677万吨,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71座、落后炼钢产能1096万吨;煤炭优质产能在产业升级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四是市场竞争秩序改善,通过开展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去产能工作出现积极成效的同时,有人反映也出现了“一边去产能一边出现产量增长”的现象,这种现象是否意味着有的地方去产能决心出现动摇?“不能简单地将去产能等同于去产量。”发言人解释,去产能,就是要着力去除低端、无效的供给能力,增加有效供给,着力提高产能利用率,推动提高行业运行的整体质量和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在这一过程中,对于过剩的、落后的产能,要坚决地去;对于安全、清洁、高效、成本低的优质产能,要有序增加。

  去产能下一步还要采取哪些措施?在今年1月的专项督查中,发现存在违法“地条钢”产能、应退未退产能、设备拆除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针对这些问题采取措施,该问责的要严肃问责,该通报批评的要通报批评。比如针对违法“地条钢”产能,要求6月30日前彻底取缔“地条钢”后,各地区要在7月底前组织验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国务院,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抽查。同时还将加强对各地区去产能工作的督查,督促各地及时公布去产能相关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年底前实现政企分离

  介绍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时,发言人表示,4月印发的《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了10个方面35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工作台账,需要制定出台改革方案的任务确保年内出台,已出台改革方案的任务确保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盐业体制改革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总体平稳,但近期部分地区食盐跨省遭非法扣留事件备受关注。针对问题,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相关部门赴地方进行了专项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实际,从7个方面开展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包括:规范物流配送方式、有序开展自建渠道销售、严格企业信息告知范围、明确食盐质量监测要求、严格执行食盐加碘标准、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和规范网上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等。

  调研分析后两部委认为,开展食盐跨区经营的主要障碍是部分地方盐务局和盐业公司政企不分,盐业公司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设置行政壁垒。对此,《通知》要求,各地盐业主管机构或食盐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与盐业公司未分离的,今年6月30日前要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年底前要实现分离。

  涉企收费清理再打“组合拳”,聚焦五类违规收费

  近日,企业又将迎来一波降费红利。近日出台的两个《通知》,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打出了“组合拳”。

  “一拳”继续减,《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制定了不少含金量高的减费措施,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大幅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项目,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深入清理重点领域和环节收费,加强市场调节类收费监管。

  “一拳”保障落实,《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从2016年1月1日以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金融机构、电子政务平台和建设领域等6个重点领域的收费行为,要求8月底完成。

  “主要是按照问题导向,将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领域作为检查的重点。”孟玮表示,具体工作中,将聚焦在以下5类突出问题上:一是没有法定依据,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的情况;二是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的情况;三是继续收取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的情况;四是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情况;五是不执行停征、减免、降标、取消等涉企收费优惠政策的情况。

  为保证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此次检查是“边检查、边规范、边处罚、边总结”,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要依托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建立“收费单位动态档案”,对各类收费单位实施动态监管。(记者 赵展慧)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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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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