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政府网5月31日的消息称,国务院决定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工作开展第四次大督查。
在地方全面自查基础上,还将于2017年7月中旬派出督查组,选择重要经济指标排名相对靠后、重点工作任务进度相对滞后、有关问题相对集中的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等五个方面工作。为此,国务院在通知中明确了这五方面的督查重点。
供给侧改革督查取缔“地条钢”情况
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2017年压减5000万吨左右钢铁产能,退出1.5亿吨以上煤炭产能,淘汰、停建、缓建5000万千瓦以上煤电产能,国务院将重点督查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情况。同时,还包括取缔“地条钢”产能情况。
此次督查还将关注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推动库存较大的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推进600万套棚户区住房改造,继续发展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情况。
促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股权融资力度情况。
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特别是地方开展清费工作,落实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一系列减税措施,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等情况。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情况。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情况。
适度扩大总需求督查支持发展服务消费情况
在适度扩大总需求上,重点督查加快发展服务消费,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教育、文化、养老、医疗等服务,发展医养结合、文化创意等新兴消费,以及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等情况。
2014—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2017年完成8000亿元铁路建设投资、1.8万亿元公路水运投资,再开工建设2000公里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水利、轨道交通、民用和通用航空、电信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
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26条”政策措施,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情况。促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促进外商投资等情况。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沉淀资金情况。
新旧动能转换督查“中国制造2025”试点情况
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上,督查关注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加强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支持,打造面向大众的“双创”全程服务体系等情况。
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和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情况。
推动网络提速降费,全部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降低国际长途电话费情况。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落实股权期权和分红等激励政策,落实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制度改革情况。
促进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推动实体经济优化结构,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和智能制造示范区,推进工业强基、重大装备专项工程,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等情况。
大型商业银行在2017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情况,以及全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改善民生督查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的完成情况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督查关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零就业家庭精准帮扶,2017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等情况。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推进全国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情况。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扩大分级诊疗试点和家庭签约服务等情况。2017年再减少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完成3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落实情况。强化环境污染防治特别是雾霾治理情况。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提高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标准,2016年洪涝灾害中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情况。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情况。
防风险督查要求严控“明股实债”等变相举债
在防范重点领域风险方面,督查关注防范化解不良资产风险,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有效防控影子银行风险,防范处置债券违约风险情况。稳妥推进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降低政府债务成本,查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严控“明股实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情况。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情况。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情况。规范企业走出去投资经营行为等情况。
国务院通知称,对本届政府“约法三章”等公开承诺事项、“十三五”规划纲要重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先全面自查再实地督查
国务院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对照五个方面督查重点,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深入总结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于2017年7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国务院。自查情况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达到报告总篇幅的60%。
综合考虑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在全面自查基础上,国务院将于2017年7月中旬派出督查组,选择重要经济指标排名相对靠后、重点工作任务进度相对滞后、有关问题相对集中的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
同时,选择《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较慢、有关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整改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的部分国务院部门,组织开展书面督查。
来源:第一财经
(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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