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重点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引导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健康发展。
《方案》重点任务包括实行提名制,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调整奖励对象要求,明晰专家评审委员会和政府部门的职责,增强奖励活动的公开透明度,健全科技奖励诚信制度,强化奖励的荣誉性等。并指出,改革现行的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进一步简化提名程序。
此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以下简称三大奖)一二等奖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者严格依据标准条件提名,说明被提名者的贡献程度及奖项、等级建议。评审专家严格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独立投票表决,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
根据《方案》,将大幅减少奖励数量,三大奖总数由不超过400项减少到不超过300项。
记者 钟源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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