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互联网法院9日挂牌成立,该院电子诉讼平台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记者从北京高院了解到,截至昨晚6时,该平台总访问量已达20.73万次,注册用户586人,共接到网上立案申请207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则成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称,“抖音短视频”系由原告合法拥有并运营的原创短视频分享平台。原告对于签订独家协议的创作者创作的短视频,获得了独家排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独家维权的权利。“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5·12,我想对你说”短视频(以下简称涉案短视频),由涉案短视频创作者“黑脸V”独立创作完成,然而原告发现,涉案短视频在“伙拍小视频”上传播并提供了下载服务。
基于此,原告将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认为二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传播该视频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
据悉,目前国内外对短视频行业的法律保护均处于探索期。本案作为两大平台之间就短视频版权进行的首次诉讼,其中涉及的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短视频平台之间、短视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权利边界,区块链取证存证技术在司法中的应用等问题值得关注。
据记者了解,该案原告系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以线上方式提交的诉讼材料及立案申请。经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法官在线审核后,案件已被正式受理。当事人之后可通过其注册的账号实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 (记者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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