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陈旭)北京市社保中心19日发布《关于核对2017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公告》,凡是在2017年在京参加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参保人,12月1日起即可通过社保对账单查询2017年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北京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提示,参保人应对个人情况进行核对,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
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在明年3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的,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社保对账单是公民个人社会保险依法按时缴费的凭证,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参保人获取社保对账单的途径主要有5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电子邮件、邮寄、各区社保中心柜台和自助终端机。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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