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28日),市住建委会同市规自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宣布,取消包括仓库、商业、办公等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合同强制网上签约的要求。没有网签需要的企业双方,可通过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申请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
“新政是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本市政务服务水平。”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后,企业之间的存量非住宅房屋买卖,将遵从自愿网签的原则,没有网签需要的企业,可持自行签订的买卖合同及相关材料,直接通过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申请仓库、商业或办公等非住宅用途房屋的缴税及转移登记,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业务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仍有网签需要的办事企业,将继续提供该项服务。“这样,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流程并联审批等手段,实现企业只跑一次即可完成交易、缴税、登记等全流程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调整的只是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的合同网签,其他政策保持不变。也就是说,企业购买商业、办公用房时,仍需遵循相关的限购政策,自2017年3月2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发布后购买的商业、办公用房,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也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同时,产业项目的买卖应仍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买受人应是经项目所在区行政主管部门或园区管理部门书面同意的企业。(记者赵莹莹)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雪霁)
下一篇:17年专注 展会四大亮点 给你来北京房山看房车展的理由
【免责声明:本网有部分文章是通讯员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对相关文章进行删除或其他方式处理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