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高院昨天(3月6日)召开的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自2018年12月20日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864件,执行到位1.74亿元。其中,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781件,执行到位3198万元。
据市高院执行局局长杨越介绍,此次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案件的执行力度。各法院坚持并完善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的“三优先”制度,保障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畅通无阻。朝阳、海淀、丰台、昌平、平谷等法院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协调、服务与管理职能,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借助银行、国土、车管等协助部门的资源优势,深入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房产车辆等财产;东城、石景山等法院建立涉民生案件案款发还绿色通道,经执行、财务部门沟通协调,对当事人自动履行的,依法简化发款手续,缩短案款发还周期。其中,朝阳法院还针对申请人案款领取不便利的难题,创新实施“案款管家”工作机制,为申请人开立电子账户,执行案款直接打入专用的电子账户中,避免申请人来回跑路,简化案款领取手续,避免领款地域限制,也缩短了案款发还周期。
据统计,到今年春节前,全市法院共开展10次集中发款活动,向57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1271万余元,让这些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高高兴兴回家团聚。并依法采取各项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对3445人次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将1594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14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对53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起到极大威慑作用,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同时,为充分发挥集中保险救助机制作用,全市法院对308件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发放保险救助金799.99万元,力求让保险救助金解申请人的燃眉之急。全市法院还积极拓宽救助渠道,针对部分“执行不能”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条件困难的情况,探索引入救助协会等第三方救助机构,实现财政拨款、社会慈善资金等互助互补,形成多元化的执行救助模式,共对128人采取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额302万元。(记者 王天淇)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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