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药监局修订完成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并将于近期发布。
文件强化对执业药师、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行为的监管,将执业药师“挂证”纳入常规化管理,对查实“挂证”的执业药师,将撤销其注册证书,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在上述不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注册执业。
3月15日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曝光了重庆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对此,人社部高度重视,要求继续保持打击“挂证”高压态势,督查配合有关部门,从严从重打击“挂证”行为。
近年来,药品监管、工程建设等领域“挂证”问题突出。2017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统筹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集中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环评、建设、专利代理等领域的“挂证”问题,集中曝光了一批“挂证”人员。第一批共曝光65名“挂证”的执业药师。截至2019年1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共录入“挂证”执业药师330人。
目前,各地均按照要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排查,对核实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将违规的人员和单位列入相关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记者代丽丽)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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