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核定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在中国政府网公布,总数共计762处。据介绍,本批国保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革命文物占比大幅提升,前七批国保共有革命文物477处,本批则一次新增138处。越来越多的革命文物列入国保单位,将促进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水平的提升,有利于进一步发挥革命文物在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护好革命文物,弘扬好革命精神,传承好红色基因,继承好革命文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我国是拥有光辉革命历史和优良革命传统的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和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中,保存和遗留了丰富多样的革命文物资源。据统计,目前我国登记革命旧址3万余处,与近现代重要革命直接相关事件和人物有关的可移动文物100余万件/套。这些珍贵的革命文物作为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承载着革命先辈英勇奋斗、不怕牺牲、百折不挠的革命传统、革命精神,见证了中华民族波澜壮阔的复兴历程,是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是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教材,也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沃土。把革命文物保护好利用好,使其能够持久释放强大的红色力量,是今天的我们必须牢牢扛起的历史责任。
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的保护传承和利用问题十分关心,先后作出20多次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和要求,为做好革命文物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党的十九大后,无论是在上海、嘉兴、徐州,还是在于都、高台、新县,习近平总书记到各地考察调研,总不忘去参观当地革命旧址、瞻仰革命文物。他多次强调,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党员、干部要多学党史、新中国史,自觉接受红色传统教育,巩固和升华理想信念,要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珍视革命文物、讲好红色故事,不仅彰显了共产党人饮水思源、牢记初心使命的优秀品质,也为党团结带领人民继续前进提供了力量源泉。
保护好革命文物,不仅应当成为一种人同此心、众力共襄的行动,也应当于法有据、有法可依。近年来,一系列相关制度规定先后颁布实施,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对保护革命文物进行规范引导。2018年,中办、国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对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通过法律等手段,对损毁革命文物、诋毁英烈以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等行为坚决说“不”。日前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就包括山西省寿阳县羊头崖烈士纪念设施疏于管理公益诉讼案和霍某侵害凉山烈士名誉权、荣誉权案等英烈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向全社会公布这些典型案例,对于保护英烈和革命文物、传承和弘扬革命精神、匡正社会公序良俗,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意义。
见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典,我们又将迎来建党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任在肩。铭记红色历史、发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途上,每一位中华儿女奋进动力倍增、实干劲头倍增、胜利信心倍增。(本报评论员 闫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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