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经济制度是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对经济制度属性和经济发展方式产生决定性影响。任何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都是现代社会国家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基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国情紧密结合,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认识不断深化的重要产物,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张力和活力。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强调的是生产资料归属关系这一根本问题,具有本质性、决定性特征,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了分配关系及其分配方式,也深刻影响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反映的是社会生产方式、社会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稳定和发展必然要求分配方式稳定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则反映了社会的交换方式、资源配置等,对所有制关系及其实现方式有重要作用,也需要具备稳定性和长期性。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项制度共同构建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框架。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形成“三位一体”的有机整体,既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又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表现,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探索和确立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过程。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92年,单一公有制的弊端不断暴露,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为补充的所有制结构开始登上历史舞台;第二阶段,从1992年到2002年,我们党创新性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第三阶段,从2002年到2012年,第一次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强调保障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指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扩大了准入空间;第四阶段,从2013年至今,所有制理论不断深化和完善,在“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实践证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为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与此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既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也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控制力、竞争力,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二是继续大力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三是强化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制安排,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所有制经济制度的历史演进,分配制度也随之变迁,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92年,以打破平均主义为突破口,重新确立了按劳分配原则,否定了收入分配体制的高度集中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同时,肯定了其他分配方式的合法存在,但是这一时期的其他分配方式仍然处于补充地位;第二阶段,从1992年到2002年,为适应其他经济成分快速发展的现状,在实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同时,提出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分配政策,为生产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收入分配提供了政策支持;第三阶段,从2002年到2012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政策也日益完善,明确了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更加重视收入分配差距问题,逐步强调公平原则;第四阶段,从2012年至今,注重在提高居民收入的同时,将重视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多次强调:“‘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国家持续不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一系列缩小收入差距具体举措,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收入分配关系得到明显改善。1978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仅为343.40元、133.60元,2018年中国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9251元、14617元。值得重视的是,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仍然处于高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尚未形成、劳动收入占比较低的问题仍然存在。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一是通过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二是健全社会再分配调节机制,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险、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提高直接税收的比重;三是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鼓励企业创业和创新、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力资本、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来源渠道,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结构。
坚持“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相得益彰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渐次式演进过程。总体上历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92年,这一时期政府与市场关系实现了从“主辅论”向“层级论”的过渡,政府逐渐减少对自由市场的限制,在认识上突破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传统观点,在经济运行机制上突破了计划与市场分区调节的管理模式,但这一时期并没有跳出计划经济的框架;第二阶段,从1992年到2012年,这一时期我国经济运行特征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在思想上打破了“姓社姓资”的传统认识框架,根除了将计划与市场视作两种意识形态差别的传统观念,在实践中开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体制外的分层管理转向体制内的有机结合;第三阶段,从2012年至今,在深化改革中构建市场决定作用与政府更好作用的双向强化关系。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被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在规律,市场和政府被视为资源配置的两种手段,提出“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有机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
目前,我国商品基本实现了市场调节价格,土地、资本、劳动力、科技等重要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继2017年的第78位跃至2019年的第31位,连续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但与此同时,仍然存在一些束缚市场主体活力、阻碍市场和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弊端,比如市场秩序不规范、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市场规则不统一、市场竞争不充分等;此外,一些政府职能仍存在错位、越位、缺位现象,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没有放足、放到位,该管的事情没有管好、管到位,都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减少政府对微观市场主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高标准要素市场制度和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二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效率,运用经济、法律、技术标准等手段引导调节经济社会活动,为市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研究员〕
来源:学习时报
(责任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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