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把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作出顶层设计,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上升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任务作出部署安排,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打开了新的视野、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专司监督职责,肩负监督推动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要求,始终坚守监督第一职责,把牢监督政治属性,找准监督职能定位,强化精准思维,持续在做实做细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的监督上发力增效。
紧紧围绕落实“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是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第一棒”,如果“第一棒”就“掉了链子”,“两个维护”在“最先一公里”就可能落空;如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之毫厘,到了基层就可能谬以千里。
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各部门各单位职能职责,把推动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对统战部门,要重点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要论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等情况;对外事部门,要重点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情况;对政法机关,要重点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等情况;对群团组织,要重点监督检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等情况。
通过加强政治监督,督促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真正发挥表率作用,永葆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作为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等任务上来,加强对打赢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打伞”、减税降费等重大举措的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实施。
紧紧围绕压实主体责任开展监督
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中央和国家机关层级高、条线长,职能各异,开展监督工作关键是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监督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和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督促其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夯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把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
要督促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把责任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细化压实主体责任工作,如在处置中管干部涉嫌违纪但情节较轻的问题线索时,视情况委托党组(党委)书记开展谈话;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后,督促推动党组(党委)抓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工作,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督促纪检监察组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室派员参加,将压力传导到位,切实发挥专题研究会商机制的应有作用。
紧紧围绕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开展监督
中央和国家机关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防风险、反腐蚀任务重,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寓于日常工作中,真刀真枪开展监督,对于突出问题做到重点监督、精准纠治。要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约谈提醒、驻点调研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监督,尤其是在问题线索处置上要做到精准,着力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加大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力度,真正使谈话函询“长牙”“带电”,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要树立对中央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要求更严的理念,持续紧盯作风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制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就严肃处理。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居“庙堂”之高,容易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脱离一线,容易滋生官僚主义、衙门作风,要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违纪行为动辄则咎。坚持严惩这一手不能松不能软,注重发现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灯下黑”问题,对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紧紧围绕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开展监督
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是做实做细监督工作的重要支撑。要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要求,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使“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协调衔接,实现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增质效,形成合力。要加强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的衔接配合,监督检查室做好问题线索的核实了解,为审查调查室提供高质量的“案源”;审查调查室深化案件剖析,审查调查过程中注意收集梳理案发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突出问题,结案后及时向监督检查室通报案件情况、移交材料,并提出开展监督的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室用好案件查办成果,结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活情况”,及时推动做好以案促改,形成从线索处置到案后整改的闭环。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紧密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和协同配合,探索建立完善“室组联动”机制:经常性进行沟通交流,定期协商通气,及时传达领导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研判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做到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加强服务保障,认真办理派驻机构提请协调事项,形成监督合力。同时,深入探索实践派驻机构与地方监委“组地联合”开展审查调查的机制,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合力释放制度“红利”。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主动加强与中央巡视组的沟通协作,探索深化日常监督与巡视监督的贯通协同,做到巡视前全面介绍情况,巡视中及时沟通对接,巡视后跟进整改监督,持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着力打造铁一般的监督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者是“打铁”的人,必须成为铁打的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纪检监察铁军。作为监督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室,监督对象特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必须始终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方位加强自身建设,锤炼担当尽责真本领,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提高监督的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切实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当表率、做示范。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强化制度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要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确保执纪执法权始终在严密监督下正确行使,真正在做实做细监督工作中锻造成为烈火真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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