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愿望从未改变,并以实际行动为之不懈努力。20世纪50年代,中国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自身与国际社会关系的认识愈益全面客观,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随着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持续增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范围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在涉及恐怖主义、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跨国犯罪等全球性问题上积极发声并认真履行义务,不断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同外部世界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对国际事务的参与不断加深,在全球治理中担当的角色更加重要、发挥的作用更加关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国际形势发展变化,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共建“一带一路”、全球治理观、文明观等一系列重要理念、重要倡议。在习近平外交思想指引下,我们立足自身优势,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在全球安全治理领域,推动联合国安理会、维和机制等多方面改革,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中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首批缔约方之一,全程参与并有效推动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为推动达成《巴黎协定》作出积极贡献。中国积极提出行动倡议,主导创设全球和区域治理新机制,充分展现我国提供全球治理公共产品、构筑全球共同发展平台的大国担当。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这是我国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的体现,也是着眼于当今中国与世界关系新特点新变化,维护我国利益、创造和平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为此,我们要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多边主义和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变革。推动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平、各自能力等原则基础上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维护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支持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等平台机制化建设,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需要进行多方面努力,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根据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需要,培养一大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专业人才,培养更多能够直接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运行的复合型人才,增强我国在重要国际组织中的代表性、话语权、影响力。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教授、南开大学全球问题研究所所长)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