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6月2日电 香港最高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杨铁樑2日就香港国家安全立法发表声明,指出“每个主权国家都有为其国家安全利益进行立法的固有权利,此一原则是不容反驳的”。
杨铁樑说,关于订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问题,各方面已充分阐述了香港特区急需立法的原因。每个主权国家都有为其国家安全利益进行立法的固有权利,此一原则是不容反驳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规定,任何此类权利都必须考虑到国家安全的需要。尽管有海外评论员表示反对,但如果他们各自所属的国家安全受到破坏,他们将会同样积极地援引公约的规定。因此,那些反驳及行为都是不真诚的。
杨铁樑说,23年来,香港特区在处理颠覆活动方面一直存在着立法和执行的真空。对于法例将如何草拟和颁布,安全问题如何处理,目前尚未清楚。因此,揣测可能发生或可能不会发生的事,并无益处。
杨铁樑表示,数世纪以来,普通法原则在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中国香港等地一直运作良好。“我很高兴从最近的新闻报道中获悉,这些价值在制订有关法例时是受到尊重的。真诚和信任是活在这个大时代的重要元素。”
(责任编辑: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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