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本市2020年相关社会保障待遇集中调整方案,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和失业保险金,惠及全市近397万人。其中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今天发放到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月领取标准达到830元。
企退人员养老金从1月起补发
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市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今年的调整将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继续保持向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加大倾斜力度,使他们更多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同时,具体调整时仍旧保留了两种特殊的调整方式:一是继续单列调整企业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含)前退休的人员,也将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和调整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面向2019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预计惠及302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于7月15日就可以领到补发的养老金,7月底前所有补发的资金也将发放到位。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
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20年1月1日每人每月增加20元。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月领取标准达到830元,福利养老金人均745元。
2020年1月1日起新增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20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35元。
截至目前,本市已经连续10年12次调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2020年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平均人数为54.83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平均人数为35.97万人,此项政策惠及90.8万人。预计7月底前发放到位。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增加
2020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本次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20元,二级伤残390元,三级伤残360元,四级伤残330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北京市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共同研究,2020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适用于全日制从业人员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20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4元,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56元。(记者 代丽丽)
(责任编辑: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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