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专题部署,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新的要求。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管党治党常态长效。
用信仰塑魂、用制度治本,始终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2014年10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新思想新理念,针对管党治党“宽松软”现实问题开出药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一方面,要通过抓思想教育,持续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植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和灵魂上下功夫,营造良好的政治文化和政治生态。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建设,筑牢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推动党的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实践效能。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二者相辅相成,通过思想自觉来促进制度规范落实,通过制度约束来固化思想教育成果,从而构筑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框架,共同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用制度管根本、用制度管长远,切实做到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同步实施。2016年12月,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什么阶段,法规制度短板就要补齐到什么阶段,执纪从严就要跟进到什么阶段,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树立起党规党纪不可触碰的权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先后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50多部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只有长期抓、坚持不懈抓,才能打破“一百多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的怪圈。要用制度管好党风这个根本,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执行制度没有例外、没有禁区,让违纪必查、违规必纠成为常态,切实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惩戒警示作用。
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纠偏,着力促进党内民主与党内监督双向互动。党长期执政,最大的挑战就是权力的有效监督,只有破解这一难题,党才能永葆先进和纯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宏观层面对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作出顶层设计,细化了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探索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内监督要从三个维度发力:一是在纵向上,要做实自上而下的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二是在横向上,要充分发挥党委的监督作用和同级纪委的监督作用;三是在日常监督上,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普通党员能够以平等主体地位和主人翁身份参与党内事务,从而把党内监督与党内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的工作见诸日常,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用制度把关、用制度治吏,扎实推动干部培养选拔与从严管理共同发力。党中央反复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相继修订完善或制定施行,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的制度体系基本成型。必须突出管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把好选人用人的“入口关”,上好日常监督的“必修课”,念好党规党纪 “紧箍咒”,用好惩治腐败“杀威棒”,确保党内政治生态正能量充沛,为改革者、实干家加油鼓劲。建设良好政治生态,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自觉担当作为,养成在法治的轨道上、在监督的氛围下谋划和推进工作的良好习惯。
(作者为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刘海涛
(责任编辑:阳光)
【免责声明:本网有部分文章是通讯员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对相关文章进行删除或其他方式处理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