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质就是“从严治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后,全面从严治党进入一个新时期新阶段。随着“不敢腐”氛围的形成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通过制度规范、约束、监督权力,进而形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改善和重塑政治生态,就成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任务。
首先,全面从严治党要从政治生活严起。这是因为积极、真诚、善意、坦率的政治生活是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的基础。“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我们党弥久常新的重要“法宝”;“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可以说,在党内政治生活过程中,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和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原则,就为形成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奠定了有效的制度基础,从而也为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其次,良好的政治发展环境是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的“关键环节”。政治发展环境主要包括政策发展环境、选人用人环境、公共财政与预算环境三个方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用民主与法治的办法营造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选人用人环境、公共财政与预算环境,从制度上遏制以往经常出现的政策性腐败、用人腐败、预算腐败等滋生腐败现象的根源,达到从根本上铲除污染政治生态的土壤,从而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发展环境,实现从严治党的目的。
最后,党风、政风、文风、社风是衡量政治生态好坏的基本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政风、文风、社风有了基本好转。但是,不能否认,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的改善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在中国社会重大转型期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重塑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常抓不懈,在这一点上我们要永远保持清醒的认识。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竹立家
(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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