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6月16日消息(记者刘湛)某国际知名品牌进口电器,由于国外电压标准与我国存在一定的区别,按照国外标准可能为合格的产品,而按照我国的国家标准就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这是近日记者在重庆九龙坡区了解到的一个典型案例。
据了解,九龙坡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重庆某电器公司库房内存放待售的某国际知名品牌家用电器产品进行商品质量抽检。检测结果显示某款嵌入式食具消毒柜因标识和说明书不符合GB4706.1—2005、GB17988-2008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某款蒸汽炉因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22—2008标准要,被判定为“不合格”。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所指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九龙坡区工商分局市场消保科蒋文宇介绍:本次案件查处的是国际知名品牌电器,工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并没有因为是国际知名品牌而放松监管。该批电器不合格是因为标注的功率与实测功率偏差较大,部分欧盟国家电压标准与中国大陆不同,因此该品牌电器在欧州实测功率与标注功率一致,但在中国大陆实测功率与标注功率就有偏差。生产厂家忽略了中国大陆电压与欧盟不一样的事实。
通过此次“教训”,该品牌立即对中国地区销售的全部产品标注功率进行了修改。有关专家提醒:国外生产企业提供的出口商品一定要严格按照进口国的国标组织生产。
(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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