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解决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活力之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意味着改革进程历史阶段的跃升,新时代的全面深化改革要抓住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注重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切人民对美好生活愿望的新变化。
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顺应人民期盼抓好改革,始终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赢得人民支持、汇聚人民力量的关键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为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一个方面。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了人民需要在内涵上的扩展、层次上的提升和主体上的差异,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日益增长;不仅仅表现为满足基本生活的物质文化这些“硬性需要”,还表现为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的人民的参与感、公平感、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等“软性需要”。由此,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把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新变化,尤其关注民众对于教育、医疗、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新需求,自觉把民众关注、民生短板作为改革重点,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使得全面深化改革更有针对性,改革发展的举措更有温度。
全面深化改革要更凸显公平正义,注重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另一方面,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在矛盾中居于主导地位。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区域不平衡、行业不平衡、领域不平衡、群体不平衡等方面;发展不充分,主要体现在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有待提高等方面。同时,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不仅仅表现在经济领域,还表现在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从“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变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既显示了改革开放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也宣告了改革从“普惠型改革”进入到“利益调整型改革”新阶段,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更多关注社会中的相对弱者,补齐社会建设中的诸多短板,是全面深化改革接下来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曾说:“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涉及利益调整难题,考验党的改革决心和协调能力,其艰巨性、复杂性丝毫不亚于改革开放之初。为此,需要以公平正义凝聚改革共识,以坚定决心突破利益固化藩篱,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凸显公正性、协调性和全面性,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坚决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战。
全面深化改革要更注重制度创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
中国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渐进式的改革路径保证了改革的平稳推进。但难以回避的是,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好改的已经改完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改革的动力需要进一步激发,改革的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各个领域的改革目标需要相互配合,为此,必须通过全面协同的系统性改革才能完成整体性、全局性、深层次的改革目标,必须注重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才能推进改革事业的继续前进。显然,注重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将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必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这就明确了完善制度体系、发挥制度优势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要求。事实上,开启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既是一个破除妨碍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的“除旧”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推动制度机制创新的“布新”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框架已经构建起来,开启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要注重发挥制度设计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不断把改革发展中的有益经验、积极成果以制度的方式稳固下来,适时补齐制度短板,增强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执行力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制度的认同感,这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
(作者:广东药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是2017年度广东省委宣传部专项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求是网 作者:刘小龙
(责任编辑:雪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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