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整治基层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敛财收礼的违纪现象,浙江省象山县于近期启动开展了婚丧礼俗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基层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陈规陋习。
专项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纪(工)委主动作为,通过短信、广播、志愿者等平台将该县《关于开展婚丧礼俗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象山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传达到村、到户、到人,确保广泛知晓,提高群众监督积极性。同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党章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认真签署《象山县文明婚丧承诺书》,充分营造全民参与“破陋习树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已下发并签订承诺书15000余份。
各乡镇(街道)及时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突出农村党员干部监督重点,加强与公安、民政部门以及各行政村主要干部的沟通协调,全面摸排、准确掌握各村党员干部婚丧相关基本信息,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同时,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联村干部、村主要干部开展警示约谈,督促落实责任,主动做好事前提醒和教育预防工作。
把贯彻落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各乡镇纪委不定期组织各行政村村监委主任开展常规自查、交叉检查和突击检查,并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渠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全面遏制社会不良风气。一旦发现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甚至利用婚丧嫁娶敛财收礼的顶风违纪行为的,一律严惩不贷,性质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视情启动“一案双查”程序,追究相关联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宁波市纪委)
(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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