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潜山县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潜山县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办法》等多个文件,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的经费需要,使这一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建立村干部报酬稳步增长机制。该县对脱产村干部报酬采取基础工作和绩效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绩效报酬由乡镇党委根据各村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村干部岗位职责和村集体经济状况确定。村干部报酬随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相应提高,每年核定一次。目前,全县村干部年人均工资达2.2万元。县财政年补助资金达1477万元。
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机制。从2016年起,按照不低于上年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标准,提高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同时,出台《潜山县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启动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安排补助资金9.35万元,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脱产村干部,县财政按每人50元予以补助;以乡镇为单位,集中为脱产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县财政按每人50元给予补助。
健全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安排1069万元,按3000人以下的村补助5万元,3000—5000人的村补助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补助9万元的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
健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长效机制。县财政安排588万元专项资金,对39个薄弱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175个村级为民服务平台建设予以补助,实行集中办公、一站办事。目前新建或改扩建已完工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20个,村级为民服务平台增至131个。(王阵 江达明)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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