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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四分院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发布日期:2016-05-10 15:32:06 来源: 作者: 点击:5974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本网讯: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要求,推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学习教育深入开展,5月5日下午,在北京市检察机关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结束之后,市检四分院召开机关所属党支部书记学习会,对四分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四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王志民宣读了《关于在市检四分院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并就有关活动安排进行了说明。王志民副检察长代表分院党组就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经常性教育。分院党组要在市委、市院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把学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组织学习的主体责任。坚持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党组、支部、党小组三级责任制,形成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党支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 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带头学促学作用。要及时了解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二是强化对下指导。分院要在开展好自身学习教育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把握学习教育每个环节具体要求、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提出建设性建议,使整个活动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有序衔接、健康发展。要建立工作联系人制度,确保两级院之间、检察院与同级地方党委之间以及检察院内部基层党组织之间沟通交流和信息传递顺畅。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进一步拓宽学习路径、丰富学习资源,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增强学习实效。要高度重视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检察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互补优势,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学习教育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积极选树宣传一批在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

  分院机关党委为确保分院开展好此项活动,向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发出了“积极参加 ‘两学一做’,努力服务检察改革”的倡议,并作出具体要求:
1、牢固树立五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首善意识、看齐意识、问题意识”;
2、综合运用六个途径即“学习讨论、党课引领、生活会交流、民主评议、履职作贡献、领导作表率”;
3、广泛开展“四讲四有”大讨论活动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4、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即“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知与行”;
5、严格落实五个标准即“信念更加坚定、知行更加自觉、自律更加严格、业务更加专业、品德更加高尚”。

来源:北京人民市检察院第四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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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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