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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八大司法迷信—— 一个美国检察官眼中的刑事错判

发布日期:2015-07-15 09:11:57 来源: 作者: 点击:2057次 字号:增大 减小
  

 

 

《冤案何以发生》一书由中国政法大学顾永忠教授介绍、组织翻译至国内,旨在对中国学者关于刑事错判的讨论提供一些引导。概言之,这是一本关于刑事错判的书。

首先,要认识到我们可以不断完善司法制度,但是注定不会有完美的司法制度。即使是拥有世界上相对完善司法体系的美国,依然有刑事错判发生。在《冤案何以发生:导致冤假错案的八大司法迷信》一书中,读者注意到这样一组数字,德州大学法学院德州无罪中心的创始人之一,罗伯特·道森,根据他们的数据调查推测出:如果德州司法系统有99%的准确率,那在监狱中就有1500名无辜的人;如果这个准确率达到99.9%,那么在监狱中仍有150名无辜者。该书作者吉姆·佩特罗开篇明义也提出,“刑事错判存在于不同国家和不同司法体系之中。尽管世界各国在文化和刑事司法程序上有诸多不同,但导致刑事错判的大部分原因是共通的。”换言之,司法制度不是在完美的条件下运行的,也不是由完美的人来实施的。那些在司法体系内的人员并不比在别的专业领域内的人员更加完美或者更加不完美。因此,对人类来说,识别司法程序中因人类的不完美导致的错误以及改善司法程序以获得更为准确的结果,便充满极大的挑战。这,就是吉姆·佩特罗和他的妻子南希·佩特罗要介绍给中国读者的观点。

即使冤案注定会发生,即使许是小概率事件,但是对任何一位视法律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正义的公民来说,我们要正视它,研究是何原因导致刑事错判。个案因素?司法机关基于职能差异的认识?人为过失因素?无论是何,我们都不应过于强调个案的特殊性,而更应反思和总结导致错案发生的原因共性,探求其中的规律性,才能在预防错案发生的制度构建和理念更新上有所进展。 

曾任职美国俄亥俄州检察总长的吉姆•佩特罗把自己的检察官经历写成书来分享他的唤醒和学习之旅。职业的经历和独特的视角,促使他系统反思美国刑事司法体制中的弊端,并最终揭示出导致刑事冤案发生的八大司法迷信:

第一,监狱里的每个囚犯都会声称自己无罪。

第二,我们的司法体制很少冤枉好人。

第三,有罪的人才会认罪。

第四,发生冤案是由于合理的人为过失。

第五,目击证人是最好的证据。

第六,错误的有罪判决会在上诉程序中得到纠正。

第七,质疑一个有罪判决将会伤害受害者。

第八,如果司法体制存在问题,体制内的职业人士将会改善它们。

对于犯罪、罪犯、证据形式和刑事审判程序普遍具有的八个司法迷信,它们正是导致错误判决的关键。同时,这些错误理念,并不因国家与司法体系的不同而相异。因此,对我们也就有了借鉴意义。

如何破解这八大司法迷信,前州检察总长给出的答案是:第一,一项犯罪记录可以增加某人的犯罪嫌疑,同样也可以支持某人无罪的假设。第二,狱中的无辜者比大家预想的要多得多,完全有能力做的更好。第三,对所有在押嫌疑人的讯问从宣读米兰达规则开始进行录音录像,保障讯问的完整性。第四,要不遗余力地保障刑事诉讼中的公正标准,公平的竞争环境是发现真相的最佳途径。第五,对目击证人的辨认过程应由不知情的司法人员主持,嫌犯的照片不应与他人相比太突出,应告知证人可能有嫌犯也可能没有嫌犯,避免暗示性建议,以防证人“最像”的相对判断。第六,成功的司法制度应当以第一次做出的判决正确为标准。第七,洗冤同时也是为了查明真凶,更能保护潜在的被害人。第八,美国人民选举法官和检察官,人民处于改变体制的最佳位置,决定着司法体制的走向。

另外,吉姆积极想表达的一个显著观点就是对于DNA检测的推崇。此观点贯穿全书,成为洗冤的不二法门。也正是在他的任期内(2003年-2007年),俄亥俄州为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数据库CODIS增加了210000份DNA图谱。这一结果可以短时间内锁定主要的犯罪嫌疑人,帮助俄亥俄州和其他州成功迅速地破解多起案件。无可否认在DNA鉴定技术出现之前,最终判决的决定很大部分取决于各种主观的条件,目击证人、受害者的主观陈述、罪案现场的证据、律师的陈述等等。很明显这些条件都会受到各种具体语境的限制,从而导致无法是全部客观的结果。但是,DNA技术也并非是万能的。如果你看过阿汤哥主演的《侠探杰克》,就会发现:当案发情形符合嫌犯的前科时,当所有的指纹鉴定、DNA鉴定都指向嫌犯时,当所有的非法证据都被排除时,嫌犯还是无辜的!为什么?因为杰克只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停车场的付款机上会留有嫌犯的指纹?这就是合理怀疑!而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内心不能确信,再多的证据都不是确实充分。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之外还要有内心的确信才可以真正下定论。

这部影片告诉我们,借助于科学技术手段之外更要严格遵照司法程序,只有程序正义得到了严格遵循,法律的正义才能得到最为充分的体现。我们不可能完全杜绝冤假错案,但是我们能时刻提醒自己要心存正义的理念,维护法律的公正,并且能在得知自己犯下的错误之后,及时的改正。每个法律人都有着某种顾虑,他们无法做到从法律之中完全剔除正义而又不使良知感受痛楚。因为这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对自我的尊重。

 

   “检察官的责任是寻求公正,而不仅仅是控诉犯罪。”最后,再让我们记住美国律师协会关于刑事司法准则的这句话吧,并以此自勉。(侦监处 于静 )

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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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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