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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荣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发布日期:2016-03-18 16:33:22 来源: 作者: 点击:753次 字号:增大 减小
  

 “绿色漳州”又获“国字号”荣誉

漳州荣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满眼绿意的漳州市区本报记者 游斐渊 摄

记者从国家林业局官方网站获悉,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漳州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这是漳州市继“国家森林城市”之后,在绿色生态领域摘得的又一“国字号”荣誉。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全国绿化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评选的国家级奖项,代表一座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是一座城市生态环境优良的重要标志。此次全国共有27个城市(区)获此荣誉,我省泉州市、龙岩市也在其中。

绿色是漳州的优势和品牌,也是漳州孜孜不倦的追求。近年来,漳州市围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奋斗目标,全方位拓展国土绿化建设,开展森林景观村落评选,创建富美乡村、生态村,编织“绿色通道”、构筑“绿色屏障”,建设以公园和城市片林为主,人与自然和谐、高楼与森林融合、文化与风景相映衬的城市生态风貌,不断扩大城乡绿化成果,提升城市绿化水平,让绿色真正融入每个人的生活中。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期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3.58%,全市城区绿化覆盖率42.38%、绿地率39.4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34平方米。11个县(市、区)全部获得省级以上生态县称号,其中国家级生态县5个,95.7%的乡镇被列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86.0%的村庄被列为市级以上生态村,“绿城”理念真正导入到城市绿化建设的实践中。(记者 苏雄锋 蔡柳楠)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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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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