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目前,我省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全省共计取消车辆39820辆,车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据介绍,我省车改的主要成果包括,重新核定车辆编制。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省、市、县直部门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分别按照5、3、2辆以下原则核定;执法执勤用车分别按原编制的40%、60%、70%比例保留,行政执法用车分别按原编制的30%、50%、60%比例保留。车改后,全省共计取消车辆39820辆,其中,省本级取消车辆2941辆,市、县取消车辆36879辆。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按照中央车改办要求,为切实遏制公车私用现象,回应社会关切,巩固车改成果,省、市、县对保留的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将公车使用置于阳光之下,遏制了公车私用现象,降低了公车运行费用,社会反响很好。中央车改办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对未能上岗的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内部转岗、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全省共安置27680名司勤人员。
此外,对取消的公务用车,采取现场公开拍卖、网上竞价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处置收入上缴财政。截至目前,我省本级共处置车辆1061辆,上缴财政处置收入6366.02万元,没有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市、县取消车辆处置工作有的尚未结束,处于扫尾阶段,最终数据正在统计当中。为使车改后机关公务出行不受影响,各级按要求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目前各市和多数县都采取不同形式建立了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有的县正在筹建之中。(记者刘常俭)
来源: 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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