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哈尔滨8月11日电 记者朱伟华、通讯员郝长波从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向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和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先期已经取消23项,此次再次取消186项,是黑龙江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取得的又一轮成果。
(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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