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一些大中城市已经开始或者正在计划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强制分类收集,这可能在执行初期会给居民带来一些不便,但从长远看,强制性垃圾分类能够促进资源的回收利用,减少焚烧和填埋垃圾的数量,有助于控制对土壤和空气的污染。同时,使各种资源能够更高效地实现分选和回收再利用。
我们针对垃圾分类的热点话题,采访了陶朗集团亚洲区循环经济业务副总裁常新杰先生,以下是内容节录。
目前全国大中城市都在开始推进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强制性分类收集,陶朗如何看待这种趋势?
在我国,各大中城市正在陆续推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政策,这是解决当前垃圾围城、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等社会发展痼疾的必要手段。工业革命以后,人类社会高歌猛进式的发展,给资源和环境带来了不堪承受之重。
生活垃圾若露天堆放或被填埋处理,其有害成分会在土壤中积累,并通过土壤孔隙扩散,危害土壤中生长的植物,严重的甚至使土壤无法耕种。垃圾焚烧,作为一种能源利用的形式,虽然避免了填埋带来的土壤污染问题,但焚烧过程中会排放固体颗粒物、温室气体、重金属等,能够危害空气质量。
因而,一方面由于垃圾处置不当,造成了土壤、空气、河流、海洋的严重污染;另一方面,地球上有限的资源被过度消耗。自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人类对地球资源的需求就超过了地球资源再生的能力。“地球生态超载日”的概念便应运而生,这是指人类在一年之内开始进入生态资源入不敷出状态的日期。这一日期在每年的来临时间越来越早,已经从1994年的10月22日提前到了今年的7月29日。
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污染排放等话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因为这已经成为威胁人类健康和生活品质的社会顽疾,如果不及时控制和治理,还将进一步危害子孙后代的生存空间。
我们看到,环保理念领先的欧盟国家已经纷纷提高了自身的回收率指标,并制定了循环经济战略,以期尽快取代人类社会长期以来基于“开采、使用、丢弃”的线性经济模式。垃圾的分类收集、以及作为资源进行回收利用,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开端。尽管在开始时会有各种磨合的痛楚,但是一旦形成习惯,并实现规模化的资源回收和再生,将能够带来环境和经济的双重收益。
因此,陶朗认为,垃圾分类强制实施,是一条必须要走的路,其间可能会有一些阻力,但这是我们对于下一代的责任,所以必须坚定地走下去。
目前大家议论比较多的是上海和北京的分类收集方式,其中上海是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类收集,而北京是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分类收集。陶朗如何评论这两种分类收集方式?
在陶朗看来,上海和北京的分类体系都属于“四分法”,二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某些具体物品在四大类别中的归属有些出入,这是为了配合两市不同的后端垃圾处理方案,因此并无孰优孰劣的问题。
除了有害垃圾需要单独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三大类垃圾,都可以直接实现“资源回收”或“能源回收”。当然,虽然两者都能产生相当可观的经济和环保价值,但相对于焚烧这种能源回收的方式,资源形式的回收更加符合循环经济的理念,即让资源在生产和使用后,不断在人类社会的价值链中循环,减少对于一次资源的需求。
在这种大趋势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会带来哪些机遇?
首先,垃圾分类是实现资源回收再利用的先决条件。城市生活垃圾实现了干湿分离,则可以更加容易、更加有效地将各种不同资源分类利用。大家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这句话就充分说明了垃圾具有回收和再利用的价值。
以前,社会上的一些主流认识是觉得垃圾分类和回收是一件吃力不讨好、没有经济效益的事,大家只是迫于环保压力才去做;其实,垃圾回收是一个真真切切蕴藏着商机的领域。随着强制分类政策的实施,以及收集渠道和回收设施的完善,不仅仅是“可回收垃圾”能够被再生利用,就连“其他垃圾”中也有大量的可以回收再生的塑料和其他资源。
目前,使再生料达到原生料品质的技术手段已经就位。在源头分类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在垃圾中转站进行初步的分选,也可以在末端的大型垃圾焚烧厂之前建立集中分选中心,通过自动化的方式将可再生材料进行回收,并进一步加工为高质量的再生料,实现“变废为宝”,这不仅有利于缓解资源短缺的发展困境,也将大幅减少垃圾填埋和焚烧总量,减轻环境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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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网
(责任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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