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德州3月31日电(卢金增/通讯员张明)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坚持内部自己查自己、外部请别人来查自己,小到案件当事人的签名,大到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小到普通干警接待群众的言谈举止,大到检察长接访的行为规范。“拿放大镜找茬挑毛病,用“事儿妈”的态度穷追不舍”这是该院干警经常拿来自嘲的玩笑话。
自己查自己,既要当好裁判员,又要当好运动员
卷宗堆积如山,干警逐页翻,网上浏览案件,干警瞪大眼,同步录音录像,干警来回看。这是干警在自查的几个瞬间,在2015年里出现了无数次。
案件质量、办案安全、涉案财物管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县检察院着重规范的四个方面,干警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干警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发现司法不规范问题的重要途径,对2015年第一季度办结的重点案件开展了网上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办结的重点案件7件,发现不规范问题7个,及时进行了整改。
在办案安全方面,通过反复观看上级院制作的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录像资料,对照2015年以来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办案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
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反贪、反渎、刑事执行局、财装、案管等部门严格按照清理范围和11项重点内容,对2013年以来所有自侦案件涉案财物的查封、冻结、扣押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逐案清点,仔细核对。
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对照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进行逐项排查摸底,对查找出的问题详细登记,剖析原因,及时改正。
案件的办理是否规范要查,干警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更要查。
该院制定实施了“检察长周督察”制度,每周检察长和四位副检察长带队进行一次执法规范情况督查,携带执法记录仪、去到各局科室,进行突击督查。看接待群众是否周到热情,看回答案件当事人的问题是否规范、全面,看是否保障了嫌疑人的各项权利,看干警是否在岗在位等,对发现的问题在内网进行通报,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有在家关门自查,也有走出去监督评查。
2015年6月11日,10名检察委员会委员,来到夏津县人民法院,对首次采用速裁程序的三起轻微刑事案件开庭活动进行听庭评议,观看庭审过程中,检委会委员们认真看,仔细记,提出意见建议25条,公诉部门认真听取,及时改进。
敞开大门,邀请各界“裁判”来“找茬儿”
2015年11月30日,夏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于明成带着12名全国、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到检察院,受邀参加主题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代表委员们边走,边看,边询问。最后,代表委员们提出了检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具体化、透明化,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等意见建议,检察院虚心接受,认真改进。
该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协助县司法局重新选任了6名人民监督员。依法将职务犯罪案件撤案、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等11类案件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2015年3月,提请市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监督,3名人民监督员均同意该院作出的拟不起诉意见。
该院请进来接受监督的同时,也积极走出去,制作了《征求意见函》和《征求意见问卷》,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邮寄,共收回118份,收集到加大检察宣传力度、转变工作作风等意见建议12条。检察干警还登门走访了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收集意见建议2条,
找出问题,改正问题,让司法行为更规范。
夏津县检察院,内外加压,对照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和35个必查内容及列举的100种突出问题,认真梳理查找,共排查发现37个司法不规范问题,其中涉及业务部门30件,其他部门7件,均做到“见事、见人、见案件”。
自己的问题查出来了,代表委员也给出了建议,接下来,就是严肃细致的整改,能改正的,立查立该,不能改正的,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在查找问题的过程中,进行了及时的总结剖析,发现了部分干警对司法规范认识不到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干警专业素能等措施。
通过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检察干警养成了时常“反省”的习惯,总是习惯回头看看办理的案子,约见过的当事人,接待过的群众。看案子是否存在瑕疵,看是否对当事人的问题进行了正确的解释,看是否对群众交代的事情进行了办理。检察干警的如此“反复”,为的是促使自己的司法行为更规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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