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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假“保外”提供空间

发布日期:2016-03-31 18:11:45 来源: 作者: 点击:455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郭雯 黎传荣)“今后检察院会加大对保外就医案件的监督力度,确保司法公正。”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与该区法院就制定保外就医同步监督实施细则举行联席会议,该院检察长杨瑞斌在会上表态。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应当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杨瑞斌说。但按照以往的做法,检察院只需审查法院提供的医学鉴定书等书面资料,这就为资料不齐或人为作假提供了空间,监督效果也会因此受到影响。为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作假行为,石峰区检察院将监督方式由书面审查变为同步监督,即从法院对申请人进行医学鉴定检查时起,检察院便派员全程参与,实现对保外就医全过程的同步动态监督。

  程某案是该院首次采用同步监督方式对保外就医申请人进行监督的案件。监督过程中,除对委托文书、鉴定主体、鉴定人资格进行审查外,该院还派现场监督程某的体检过程,重点监督体检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不规范或者作弊行为。

  2009年11月,程某因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被石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判决生效后,经申请鉴定,程某患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6年多来法院已4次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2016年3月,程某因疾病未愈再次申请保外就医。3月9日,程某再次来到医院进行医学鉴定时,该院派出监所科检察干警全程进行陪同、监督,并对检查全过程进行了详细记录。“检察官在医院现场监督还是第一次。”一位参与检查鉴定的医生说。最终,经现场监督,该院认为程某的诊断过程程序合法,未出现违规或作弊的行为。

  “检察院的监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石峰区法院司法技术室主任谭蓉说。

  “通过同步动态监督,防止‘有钱人’‘有权人’被判刑后通过保外就医的方式逃避法律制裁,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杨瑞斌说。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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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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