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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放任劣质网络电影污染视听

发布日期:2016-11-17 11:42:59 来源: 作者: 点击:349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日前,诸如《大风水师》《消灭大学生》等60多部热门网络大电影一夜之间遭遇下架,涉及多家视频网站。身处无序竞争、野蛮生长窘境的网络大电影市场再次被各种言论推到风口浪尖。人们不禁担忧,网络大电影是不是像很多互联网新兴概念一样,在短时间内被人“玩坏了”?这个市场如何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健康之路?面对网络大电影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相关的投资方、制作方、平台方都需要保持理性。(11月16日  《光明日报》) 

  互联网给予了小成本电影便捷高效的展示机会,同时也因为缺乏有效规范和监管出现野蛮生长的状况。网络电影制作方盲目追求利益,胡编乱造、粗制滥造、盲目跟风现象十分突出,随便搭个草台班子几天就能制作完成一部电影。劣质的网络大电影既没有扎实的剧本作为支撑,也没有敬业负责的演员,更缺乏充足的经费支持,这种快餐式的网络大电影,肯定就无法通过过硬的质量吸引观众,就只能通过打色情、暴力牌,这导致不少无法登陆院线和电视的软色情、硬暴力在网上大行其道。有些电影制作则直接山寨热播电影,例如导演冯小刚的新作《我不是潘金莲》还没有上映,《我是潘金莲》《潘金莲就是我》等网络大电影,就已经登上了视频网站的热搜。无独有偶,诸如《捉妖济》《解救武先生》《解决吾小姐》《神秘美人鱼》《澳囧》《小炮儿》等各类山寨著名电影的网络大电影也横空出世,质量低劣严重误导网络受众。 

  劣质网络电影的泛滥,严重侵蚀互联网文化传播阵地,造成对网络视听环境的持续性污染。劣质网络电影充斥电影市场,对精神文明建设是绝对的负能量,还严重挫伤那些热爱电影艺术、严格把关电影质量的电影从业人员,抑制先进文化的创新与传播。别放任劣质网络电影污染视听,就不能简单的希望电影制作者、网络平台的道德自律,必须要采用市场和法律的手段进行约束。社会组织、行政部门应该鼓励创作优秀的网络电影作品,给予物质性、精神性奖励,让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律在网络电影领域发挥作用。另外还要发挥好法治的作用,2017年3月1日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将正式实施,该法禁止任何类型电影宣扬色情、暴力、恐怖,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还禁止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 

  全社会都应该充分认识劣质网络电影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危害,用好市场和法律手段,持续净化互联网视听环境,促进优秀文化的传播,鼓励优秀电影作品的创作,让更多的优秀网络电影来丰富我们的精神生活。(刘勋)

 

来源:重庆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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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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