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网群:   北京市青年党建网   紫光阁青年党建频道

我国将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日期:2016-09-29 18:36:27 来源: 作者: 点击:740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记者荣启涵、张春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9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指出,我国将完善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尊重司法运行规律,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行动计划说,要加强诉讼过程中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等各项权利的制度保障,落实相关法律赋予律师在诉讼中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代理权。健全完善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

  根据行动计划,我国将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落实直接言词原则,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的范围和排除程序。

  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积极退赃退赔案件的诉讼程序、处罚标准和处理方式。

  此外,行动计划提出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序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

分享到:

(责任编辑:李宝凤)

上一篇:新规公布:公务员考试串通作弊将永不录用

下一篇:确保到2020年在民族地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免责声明:本网有部分文章是通讯员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对相关文章进行删除或其他方式处理 。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谢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