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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她找到回家的路--检察事业追梦人赵鹏

发布日期:2014-10-21 13:17:24 来源: 作者: 点击:2876次 字号:增大 减小
  

   2012年,赵鹏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抗诉案。原审被告人李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但被害人身上没有任何身份信息。公安机关经过长达半年的调查,也没能确认死者身份,一审判决将被害人表述为“无名氏女子”,并以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为由,对李某免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认为,李某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在没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一审判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系适用法律不当,故依法提出抗诉。赵鹏审查此案。

  
  审查过程中赵鹏发现,原审被告人李某其实一直有赔偿的意愿,只是因为被害人身份不明,无法找到其家属,故而不能履行赔偿的义务;李某多次向一审公检法表示,希望司法机关能够查找到被害人的家属,给其弥补自己罪行所导致的危害后果的机会;但由于被害人身份始终无法查明,故李某没有赔偿对象。赵鹏认为,案件最重要的不是抗诉或不抗诉,而是继续查明被害人身份,让死者瞑目,也给原审被告一个赎罪的机会。
  
  “公安和一审检法忙了一年都没查到,你能查到么!别白费功夫了。”有人这样劝赵鹏。但他没有放弃,“我知道你想回家,我也不希望你在判决书中被表述为无名氏女尸,如果你在天有灵,给我点线索,我帮你找到回家的路。”赵鹏对着卷宗中被害人的尸体照片自言自语道。
  
  没有身份证明,赵鹏想到了从被害人的遗物入手查找线索。于是,赵鹏前往公安机关查看被害人的遗物。一番查找后,赵鹏在被害人的棉衣内兜中发现了一张残缺褶皱的包裹邮寄单。
  
  “这张邮寄单我们也注意到了,上面的收件人地址和收件人姓名模糊不清,很难辨认,只有邮寄人姓名看得清是叫李艳华。我们在人口系统中查找出好几百万个名叫李艳华的女性,其中与被害人年龄相仿的有几十万个,我们排查了半年,都没能确定被害人身份。”公安民警向赵鹏介绍道。
  
  赵鹏看着邮寄单上模模糊糊的地址,确实难以辨认,而收件人一栏则有明显的涂改痕迹,只能勉强看到有“李”和“于”两个字,根本判断不出收件人姓名。尽管如此,这还是查找被害人身份的唯一线索。于是,赵鹏将这邮寄单拍照下来,反反复复地辨认着那些模糊不清的字迹。
  
  “这些日子,每天从早到晚地辨认字迹,看得眼睛都花了,到底是哪里呢?看来我只能用最笨的方法,猜出各种可能,然后一一去试验。但这恐怕能猜出几十种可能啊,被害人,我什么时候才能送你回家呢?”赵鹏在他的日记中如此写道。
  
  “您好,我是市检一分院,我想向您了解一下,您单位在去年有没有一个姓于或者姓李的人,收到过包裹?”第二天,赵鹏果然开始根据猜测一一查找。但是由于他掌握的信息实在太少,经过一个月的查找,还是没有任何进展。然而赵鹏的执着却让很多人感动。“尽管我们这里没有您要找的人,但是我们都被您的精神感动了,为了一个无名氏被害人,您真的在尽职尽责地履行着检察官的职责,我们向您表示敬意!”一个单位的负责人如此说道。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探访了十几个单位,拨打了无数个电话之后,赵鹏终于找到了真正的收件人,并通过DNA鉴定确认,该人就是被害人的儿子,叫于小辉,曾经叫李小伟。原来被害人确实名叫李艳华,内蒙古人,患有精神病,离家出走2年多了,不时给她得儿子寄包裹,但居无定所,全家人只能通过发件地了解到她身在北京。于是,儿子来到北京,边打工边寻找母亲,但一直没向公安机关报失踪,也一直没有母亲的消息。
  
  得知母亲的死讯后,年近30的儿子痛哭失声,他没有想到,找了两年居然得到的是母亲已经死亡的消息;更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没能见到母亲的最后一面。痛哭过后,于小辉给赵鹏深深地鞠了一躬,并用颤抖的声音说:“谢谢,赵检察官,若没有您的坚持,我永远不可能知道母亲已经死了!妈妈在天有灵,她一定也万分感谢您能让我们亲人团聚,尽管已经阴阳两隔,但我们全家老小,活着的和死去的,都永远感谢您的大恩。”
  
  此后,赵鹏促成了双方的和解,原审被告人主动提出了赔偿对方55万元的要求,双方达成了谅解。
  
  “一个案子抗诉成功与否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让我死者瞑目,让生者得到安慰。”赵鹏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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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易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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