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6月24日电(记者蔺娟)记者从陕西省工商局获悉,陕西省启动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将从优化登记流程、简化登记材料、名称现场提供、住所自主申报、登记信息口述、当场核准发照等6个方面,提高登记效率、让群众“少跑路”。
陕西省工商局近日印发《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在西安市工商局、西咸新区工商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方案明确,试点将原来的受理、核准和发照多人多个环节整合为一人当场受理、核准、发照。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原件,登记人员采用身份证验证机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照片。
方案规定,除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需提交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受他人委托办理的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外,申请人不再提交其他纸质申请材料。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人现场提供拟用名称,登记人员现场录入,系统自动查重、比对后,生成拟使用名。申请人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人员现场录入。建立经营范围数据库,由申请人口述经营范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登记信息。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登记人员当场核准,当场发照。
陕西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试点积极探索符合互联网网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转让、经营场所跨登记辖区迁移、临时性营业执照、个体经营豁免登记等制度创新的条件与路径,将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与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有效融合,为早日在全省全面推进积累经验。
(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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