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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余名社矫人员“零脱管”

发布日期:2016-03-31 18:13:23 来源: 作者: 点击:510次 字号:增大 减小
  

   本报讯(欧阳晶/通讯员熊有福)日前,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检察院的监督下,社区服刑人员熊某因吸毒而被送往监狱执行刑罚。“近年来我们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2014年至今共有15名社区矫正人员被收监执行刑罚,39人受到警告,4人被给予治安处罚。”该院副检察长李世峰说。

  熊某因聚众斗殴于2013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期间,熊某因吸食毒品被新建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2015年2月,熊某再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被要求强制戒毒。新建区检察院在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这一情况,随后书面建议区司法局与法院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最终,熊某被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

  近年来,该院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以监督倒逼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方面,该院定期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讲授相关法律规定;与法院、司法、公安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商讨,明确各自职责定位,疏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渠道。另一方面,该院积极推动当地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成立互联网监督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时监控。目前,辖区内6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实现了“零脱管”。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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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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